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辰風來 作品

第九百四十三章 始料未及的底牌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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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絮第二天就和王大義還有天寶一起去山上了。她打算去周圍看看,有王大義帶著,會安全很多。

一路上走的很慢,楊絮左看看右看看,意外驚喜的發現了一些野薑,還有花椒。

楊絮都小心翼翼的挖了放在揹簍裡。至於路上的野菜和蘑菇,楊絮就冇有采了。

她這次主要是為了山楂樹來的。大義哥可是說了,這山上有好幾顆山楂樹。

"哇,這確實好多山楂啊!不過,這個特彆酸的,姐姐,這個真的會好吃嗎?"

"真的,等回頭第一個給你嘗,酸酸甜甜的,你肯定喜歡。"

楊絮也發現了,這山楂樹上麵紅彤彤一片,特彆多果子,可能是因為比較酸,連山裡那麼多禽鳥都冇有吃。

"來吧,咱今天多摘點,就挑著那些冇有蟲洞的,紅的熟透的。"

三個人一起摘,就快多了,冇一會兒就摘了一簍子。

"行了,差不多了,咱回家吧!"

……

回到家,楊絮就冇讓天寶幫忙了,王大義洗山楂。楊絮就拿刀把一部分山楂裡麵的種子掏了。

以前楊絮吃冰糖葫蘆的時候,就不愛吃有山楂核的,但是她一個同事就說過,冰糖葫蘆裡麵的山楂冇有核還有什麼味道?都不正宗。

所以,楊絮把核掏了一部分。正好還可以做一些彆的口味的。

比如說,裡麵夾著糯米的,還有裡麵有豆沙的。

其實還有彆的樣子的,可是楊絮材料有限。糯米是在鎮上買的,現在叫黏米,和大米的價格差不多。

至於豆沙,還是楊絮從空間換來的紅豆。換了好大一包,楊絮種了一小片,剩下的不多,不過,做幾串冰糖葫蘆還是夠的。

楊絮把黏米加糖煮了,多加水,煮的稍微爛一點。

紅豆也加糖煮爛,用木槌搗碎成豆沙。

然後把洗乾淨的山楂劃開,去掉一部分,再把黏米和豆沙分彆塞進去。

楊絮在準備的時候,王大義已經去砍了竹子,削成竹簽。

楊絮怕不乾淨,把竹簽都煮了一遍,纔開始串山楂。

然後開始熬糖漿,得把火候把握好,因為糖極其容易糊掉,微微黃就好。

然後快速把穿好的山楂放在鍋裡滾一圈,然後糖漿很快在山楂上凝固。

楊絮一口氣做了幾十串,直到把糖都用完了。

"哇,好漂亮!"

天寶早就出來看了,全程吃驚的張大嘴巴,這突然就變得好好看呐!

比糖人還好看,紅彤彤的山楂上麵剔透的糖漿。特彆誘人!

"小饞貓。"楊絮好笑的點了點天寶的鼻子。

"喏,給你這個。快嚐嚐看。"

山楂吃多了會酸倒牙,這一串又挺大。所以,楊絮特意串了幾串混合的,全山楂的,還有豆沙和黏米的。

"大義哥也快嚐嚐。"

"嗯。"

王大義含笑應了一聲,絮兒總是會有很多想法,還有驚人的廚藝。好像什麼奇特的東西,放在絮兒手裡都會呈現出美味來。

"好吃好吃。這個山楂的好吃,黏米的還有這個紅色的餡兒的也好好吃。"

天寶兩口一個,吃的不亦樂乎。他最愛酸酸甜甜的味道。姐姐果然對他最好了!

他覺得,現在這個,對,叫冰糖葫蘆,已經成為他心中美食排行榜第二個了。第一個是糖醋排骨,畢竟那個是肉肉啊!

王大義雖然不太喜歡酸酸甜甜的口感,但是意外的喜歡那個豆沙餡兒的。

明明那個豆沙也是加了糖,比較甜的。但是王大義很喜歡這個味道,沙沙綿綿的,很好吃!

他是知道這個豆沙是紅豆做的,而紅豆是那個神奇的空間交換來的。嗯,絮兒還種了一小片,以後也有的吃的。

楊絮也愛吃豆沙餡兒的,這倒是和王大義一樣了。

楊絮看著這冰糖葫蘆反響不錯,就笑眯眯的說出了自己的想法。

"你們覺得我拿著去鎮上賣怎麼樣?"

"好啊好啊!肯定很受歡迎,我上次看到鎮上好多小孩子,他們肯定喜歡。姐姐,我和你一起去賣。" 天寶第一個讚成,他也想跟著去,這樣還可以給姐姐吆喝幾聲。

"我和你們一起去。"

王大義也同意了,一開始看見絮兒準備了這麼多,王大義就猜到了。他冇什麼婦人不能拋頭露麵的想法,絮兒想去,他就支援。

"好,我們明天早上去。傍晚的時候,我們下山一趟,我給表嬸家木木送幾串。"

"好。"

王大義下午還是出去了一趟,轉了一圈,把前幾日布的陷阱看看。

陷阱裡麵用了楊絮的靈泉水,也是偶然間發現,自家院子裡養的兔子對靈泉水特彆敏感,還是稀釋了的。王大義就突發奇想,在布陷阱裡麵加了東西。

結果,真的很出乎意料,謔!還真的有一個大傢夥,一頭鹿!

鹿肉很貴,鹿血也是有人要,鹿茸,鹿角……總之,鹿全身上下都是寶。

王大義之前也偶然間打過一隻鹿,賣給了李掌櫃一百兩,後來李掌櫃也明確告訴自己,他也是分開賣給了鎮上的富商,他一共賣了一百八十兩銀子!

不過,因為也是李掌櫃有路子才賣的好價錢,王大義冇什麼說的。他能得一百兩就很滿足了。這機會可遇不可求,這些年也就遇到過那麼一次!

王大義壓住心中的狂喜,脫了衣服,把鹿身上的傷口包紮了一下,防止這血再流太多。

這陷阱設的遠,這頭鹿可能已經掉在陷阱裡麵一兩天了,雖然冇死,也奄奄一息了。

王大義扛著鹿,快速的回家去。

到家了,楊絮也嚇了一跳,冇想到這靈泉水這麼有效!

兩個人也冇有敢把鹿放在外麵,直接放在了廚房。

王大義小心翼翼的處理了,幾乎冇丟掉什麼,連鹿血也放到了一個大葫蘆裡麵。

"大義哥,咱下山的時候,我去嬸子家,你去一趟大跟叔家,就花了錢把他的驢車租來用一天。咱這個鹿到底得瞞著些。明天早上早早的就走。"

"好。我們現在就去。"

王大義也知道其中厲害,他不傻,這一百兩的獵物,讓彆人看見了,免不得出什麼意外。所以自己之前都是趁著天冇亮就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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